三、规范性文件藏汉翻译的意义
(一)推进依法行政。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,是立法的重要补充,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管理经济、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之一,直接体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,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。《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》第十六条规定:自治机关以藏、汉两种语言文字为行使职权的工具。规范性文件的藏汉翻译直接关系到社会管理水平、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,体现着政府是否将服务人民群众、管理社会事务作为政府的头等大事。
(二)确保政令畅通。由于政府规范性文件藏汉翻译工作的缺失,使州、县政策无法全面覆盖全州人民。甘孜州作为藏族自治地区,学习、使用藏语文的群体大有人在(仅寺庙僧尼就有6万余人,而甘孜州总人口只有110万左右),这些群体以藏语为母语,以藏文为日常生活用字,无法阅读汉字。因此,规范性文件藏汉翻译可以大幅提高政令的畅通,使政策上情下达、更广泛的覆盖行政管理相对人。
(三)促进民族团结。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核心内容。我州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州,藏民族为主体民族,如何共同发展,如何与众民族和睦相处,是政府需要思考的问题。而规范性文件作为政府经济建设、服务社会的重要政策体现,其藏汉翻译工作就关系到政府处理民族关系、重视民族团结的程度;关系到政府在行政管理时对各民族平等、行政相对人感受如何的认识。
(四)展示政府形象。藏文在中国少数民族文字中是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文字,规范性文件的藏汉翻译可以增进国内甚至国外(印度、尼泊尔、锡金、不丹、巴基斯坦)藏区社会对我州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环境的认识和了解,有利于提升我州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知晓率,提升地方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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